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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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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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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区国资局于今年2月28日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守初心,担使命”,加强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一、严格落实物业巡查,逐步建立健全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落实资产管理巡查,定期对各区直企业持有的厂房、住宅、商铺、车房等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巡查。对空置的资产每月进行一次巡查,每月28日前完成检查报告;租户使用中的资产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巡查,每两个月28前完成检查报告。草拟出台《江海区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巡查制度》,现正准备征求各单位的意见。

    二、多举措确定物业租金,合理定价租赁

    一是建立中介评估机制。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更准确了解物业租金的市场价格,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出租的物 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并综合各种因素确定物业出租价格。二是提出拟定租价前,多维度对租户情况进行了解,以确保定价更准确。为充分了解承租人的经营状况,派出物业管理人员在不同日期、不同时段对商铺及其周边商铺的经营状态进行核查。三是实行集体讨论定价制度。为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力量,对于出租物业的定价,实行企业管理人员集体讨论定价及区国资局租赁合议小组讨论定价制度。四是特别对经营有困难的租户,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当调低租金,为帮助租户渡过难关。

    三、致力做好安全生产及劳资纠纷治理工作

    一是成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工作专责小组及劳资纠纷治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齐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和劳资纠纷工作。二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区安全生产方案》,指导监管所属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要求各企业按照区方案在9-11月期间制定排查、检查方案并落实,11月中下旬形成相关情况汇报。三是及时提醒各企业做好台风及暴雨天气防范工作消除各项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在台风出现期间要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沟通,第一时间汇报。四是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劳资纠纷排查调查工作机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上访,对出现的劳资纠纷问题及时上报,遏制重大矛盾纠纷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企业稳定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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