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 唐建安副区长、王子豪常务副局长、曾国华副局长召集佛山市高明包装厂、江门市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处置原高明包装厂位于府西小区内地块事宜。经多次与区法院、佛山市高明包装厂以及江门市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协定由我局与高明包装解除购地合同,按原购地款本金加利息方式退还业主,该款项直接作为江海法院的执行高明包装欠江海置业案件的执行款,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我局立即起草关于地块处置的三方协议书,并请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随即报请区政府审定。根据区政府的指示,由我局与佛山市高明包装厂、江门市金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随着三方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府西小区B片区收地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