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我区工业用地建设使用情况,规范我区土地资源高效且合法合规利用,我局开展送函到企行动。
经咨询律师意见,我局制定了关于依法建设、使用的提醒函,并向相关村集体及社会企业方发出。函件明确要求:工业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是不得擅自用于商业综合体、商铺、公寓等。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并按规划建筑物功能进行使用,避免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
此次行动共派出工作人员5人次,出动工作车辆3车次,在发提醒函的同时,工作人员也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工改商相关政策,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建设使用行为,做到告知与宣传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