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自然资源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2-01 16:5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思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党政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部署情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党组专题学习、参加专题讲座、网上自学专题报告、党支部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来。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股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在我局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严抓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养法治化思维,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保证权力行使规范化,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三是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依法行政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规决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

  (一)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我局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参加法治培训,并参加广东省统一的执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今年我局作出行政许可250宗,行政检查17宗。

  (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规划业务办理已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顺利运行,为了缩短企业验收时间,现已开展联合验收,验收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配合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无差别服务(市内通办);“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快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实现“一张蓝图”的决策辅助功能已经启用。二是提升规划报建效率。主动担当作为,保障项目实施。为加快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在企业正式拿地前为其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咨询,从我区规划管控要求和文件解读方面提供参考意见,助力项目及早确定规划方案;与此同时,加大承诺制、容缺制审批的实施力度。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加快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对非主审材料实行容缺制审批,企业承诺在某阶段补齐相关材料,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纸进行建设,确保建筑物按规实施,即可大大缩短企业的规划报建时间。三是加强规划项目批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积极落实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法对项目已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工作人员现场强调了依法开展相关建设活动的必要性,经检查,基本未发现未按规划审批文件实施的情况。按照依法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依法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网上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用地单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情况进行监督。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区政府要求,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办事指南,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优化事项办理程序,在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的同时,不断提高便民高效水平。二是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并发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按照《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要求,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实施后评估等程序,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事前公开。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通过政务服务网将行政职权目录及办事指南向全社会公开。

  (二)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持证执法,规范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加强事后公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后的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执法结果信息。

     五、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普法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派发宣传资料、LED屏展示等生动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治理方面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社会氛围,规范耕地保护方面管理秩序,提高市民耕地保护意识。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我局高度重视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结合“土地日”、“测绘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点,派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二是以“野生动植物日”、“湿地保护日”、林长制宣传月、绿美江海主题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古树名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意识,发放宣传单张300多张。三是通过白水带园区广播播放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在白水带景区内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以及各个显眼的入口保安亭处放置宣传手册,并加强安保人员的巡逻,及时制止吸烟游客,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力量单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阶段,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思维;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日常巡查及行业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新形势普法,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