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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留置中心四期工程等项目)》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1-26 15:1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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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中心四期工程等项目位于我区江南街道滘北经联社和外海街道东南村、直冲村、东升村,主要用于加强留置中心的办案安全和服务保障功能及加强留置人员的监教管理,高质量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江门样板。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留置中心四期工程等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我区江南街道滘北经联社和外海街道东南村、直冲村、东升村,共涉及6个地块,总面积4.1654公顷。根据江海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该方案落实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8380公顷、建设用地0.3274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4.165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公园绿地)4.1654公顷。

  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4.165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8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实地块涉及的镇级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邮编529000。

  (二)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750)3863959。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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