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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江海龙舟水寨项目)》批后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7-08 15:4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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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江海龙舟水寨项目)》。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江门市江海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江海龙舟水寨项目)》(编号:4407042025001)

  二、批准时间

  2025年7月7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江海区会港大道南侧、睦洲水道以西的富家围地段,共2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9558公顷。根据江海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分析,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0444公顷、建设用地0.5417公顷,以及未利用地0.3697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3.4101公顷,其中耕地2.8353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5386公顷、沟渠0.0362公顷;未利用地0.5457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本项目属于乡村振兴类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9558公顷。落实地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涉及占用的耕地将在用地报批阶段,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因此,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LS02)

  2、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LS02)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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