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3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
(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雪芹,电话:0750-3861195)
附件1:2024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