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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3-08 10: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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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现开展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权属单位名称

  拟征收面积

  (公顷)

  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建星股份合作经济社

  0.8268

  江门市江海区滘头银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0.4794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0.1644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南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3.4352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金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1.7274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一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0302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余九股份合作经济社

  0.0001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余八股份合作经济社

  0.2797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1405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1.3107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乌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2327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2985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威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0.0069

  合计

  8.9325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三、公示征询事项

  1、土地征收及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

  2、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

  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

  4、土地征收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

  5、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6、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

  五、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征地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办公电话:0750-3863853

  受委托评估单位: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邮箱:2755866164@qq.com

  附图: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

江门市江海区2024年度第一批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02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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