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以其作为实际土地使用人长期直接使用土地为由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为调查核实该土地的权属情况,现将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张的该土地权属性质、面积、用途、沿用时间、四至界址等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面积:67522.85㎡
用途:坑塘水面
沿用时间:1976年沿用至今
四至界址:详见宗地图
若有单位或个人对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张的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江海区自然资源局资源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联系电话:0750-386385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确定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张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