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3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特殊区域效益补偿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至6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2023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特殊区域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
(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0-3861195)
附件1:2023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特殊区域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