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江海区2015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19〕63号),同意将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红星股份合作经济社的1.650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15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
三、地块位置:东南村西白水华(土名)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红星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1.6506公顷(折合24.759亩,其中农用地24.759亩)。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
日期: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