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江门市江海区滘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江门市江海区滘北观音坑地段(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9568公顷(44.352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6号附图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