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江门市江海区蕃薯围地段(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9282公顷(43.923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五、工作安排: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3号附图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以北地段、蕃薯围地段(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7955公顷(86.932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五、工作安排: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子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江海征预公告字〔2025〕34号附图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