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自然资源局

财政预决算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自然资源局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2017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3-08 15:2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附件1:

2017年度高新(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7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2)拟订本区域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本区域内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3)负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工作。(4)负责耕地保护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6)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工作。(7)负责地籍管理工作。(8)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9)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0)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11)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工作。(1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域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13)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落实本区域内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14)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1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16)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环境监察行政执法工作。(1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域内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管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19)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本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负责受理本区域内各种涉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1)组织、指导和协调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2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执法监察科、土地规保与利用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3、派出机构

    高新区国土资源环保局(江海区国土资源环保局)下设外海国土资源管理所、礼乐国土资源管理所2个派出机构。

负责受理本区域内农村居民住宅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4、下属事业单位

    (1)土地登记与规划信息中心

    江海区土地登记与规划信息中心于2013年3月成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土地权属登记、审核、发证;协助局机关承担土地档案、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负责全区地理空间数据的开发与应用;承担资质范围内的地籍测绘、工程测量等相关测绘业务;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等。

    (2)环境监测站

    承担本区域内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要素质量状况的监视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及监测年鉴;负责管理权限内排污单位排污状况的监督性监测;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负责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监测;负责参与本区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生态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3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本级;事业单位2个:江海区土地登记与规划信息中心和江海区环境监测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公务员编制27人,实有22人,离退休0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4人,实有7人,离退休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继续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继续以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府西小区轻轨综合体配套开发、江门船厂“三旧”改造、明泰房地产(江海新城)、高新区2、3、4号地块开发、南岸印迹(首期)等局重点项目及考核任务为重要抓手,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建设。

2、加快项目用地征地报批和征地实施。加强与市国土局及市土储中心的联系与沟通,统筹安排耕地指标,协调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完善城市批次用地报批,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报批资料并落实专人跟踪用地报批进度,督促属地街道办按计划完成各项征地补偿和交地填土工作,提高用地规模实施率。

3、加快供地,努力提高供地率。加强与市府办沟通,争取在市国土局的支持下,想方设法尽快把已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推出市场;加强与市城乡规划局沟通,尽快完善相关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使可供土地尽快推出市场,提高供地率。

4、做好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2016年11月, 国土资源部下发2016年度遥感监测图斑176个,面积1889.7亩,目前已完成该批图斑的实地拍照、定性上报、省级初审、省级终审等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及规范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余下批次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调查工作。

5、开展江海区农村地籍调查。通过完成敬和村试点农村地籍调查,总结经验,根据国家、省、市的技术标准,制定《江门市江海区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铺开全区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6、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完成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和发挥国土所巡查职责,按照“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要求,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集中行动的“攻坚战”转为常态化的“持久战”。充分利用省国土厅配备的移动终端对城乡结合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区、主干道两旁以及村前村后等违法用地易发地区,实施常态化动态巡查,强化巡查责任追究。及早部署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7、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隐患点巡查和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编制江海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跟踪江门幼师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消除飞鼠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积极应对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加强与市环保局、区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坚持思想不动摇、队伍不松散、工作不放松的精神状态,正确面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做好三定方案调整、人员调动等相关工作。

9、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建设学习型、创新性、廉洁型的干部队伍,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战斗力。

 

10、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贯彻落实“两学一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第二,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第三,加大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狠抓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此同时,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早提醒、早预防。第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廉政风险排查,细化单位廉洁从政要求,从规范权力入手,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4067.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01.07万元,占51.65%;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占2.46%;上年结转结余1866.78万元,占45.89%。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067.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67.85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8万元,占0.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75万元,占0.68%;节能环保(类)支出1852.62万元,占45.54%;城乡社区(类)支出443.63万元,占10.91%;农林水(类)支出191.31万元,占4.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97.33万元,占36.81%;住房保障(类)支出42.13万元,占1.04%。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20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86.67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714.4万元包含以下内容:1、人员经费548.1万元;2、公用经费32.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06万元;4、公务交通补贴21.8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486.67万元,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86.67万元和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86.6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10万元;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40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106.76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预算支出280万元;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预算支出191.31万元;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支出1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43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预算支出12.7万元、土地资源调查(项)预算支出223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预算支出1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预算支出18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支出13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专项工资;2、购买服务经费;3、环保专项经费;4、国土专项经费;5、土地管理经费;6、法律顾问费、诉讼费;7、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专项;8、综合管理经费;9、国土规划和环保局其他工作经费(核拨);10、办公场所日常维护经费;11、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12、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13、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项目;14、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项目;15、信息中心工作经费(划拨);16、地质灾害危险评估;17、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18、江门市江海区2017年度农用地(耕地)定级评估项目;19、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0、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信息统计项目;21、综合发展规划经费。

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即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类)预算支出1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13万元,与上年33万元对比减少12.8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元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区外侨局统筹。

(二)公务用车费支出18.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的原因是我局配有足够的公务用车,不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3万元,比上年31万减少了12.87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年公务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费主要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年票、保险及车船使用税。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

(四)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相关业务会务费支出。

 

2017年高新区(江海区)部门预算套表3.8.XLS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