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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6-17 12: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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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价格、统计、粮食、国民经济动员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其他专项发展规划。

(三)研究分析本区域内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四)负责本区域内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按权限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或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推进;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管委会投资规划、计划,编制下达本区域内财政性投资计划。

(六)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提出本区域内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有关发展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九)拟定本区域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负责本区域内有关统计工作;组织、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一)指导本区域内粮食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本区域内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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