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热线转事项编号2502021:市民反映珑山居物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将停车收费时段定为:8时至24时收6元、24时至次日8时收6元。大部分业主下班时间是晚上8点前的,次日取车要双重收费,表示十分不满。
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我局派员调查,根据省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件的要求,于2016年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等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只要求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该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出入口处公示了收费标准,其收费是合法的。电话复投诉者,其满意我局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