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8-09-19 10: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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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热线转事项编号2352267:市民反映其是珑山居的业主,该处物业公司收公摊水电费(10多元/月),并表示中山市不用收该费用,认为不合理。
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我局派员调查,该物业公司收的公摊水电费已在我局备案,其收费是合法的,已电放复投诉者,其满意我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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