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江海四路人行天桥工程的批复
高新发改统计〔2018〕70号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江海区江海四路人行天桥工程的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江海区江海四路人行天桥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江海区江海四路新建人行天桥,人行天桥长为42.5米,宽为3.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人行道、照明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34.61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