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乐向民桥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江海发改统计〔2018〕49号
礼乐街道向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送来《关于礼乐向民桥扩建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出行环境,同意实施礼乐向民桥扩建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在现状旧桥北侧扩建新桥,桥面宽8米,孔跨布置为1×16m等。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4.2万元,资金由礼乐街道向民村民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根据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七、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期计算。在核准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