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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8-08-22 10: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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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海发改统计核准〔2018〕2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报来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江供电函[2018]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电网配套设施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0704-44-02-806478)。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百宝箱包厂旧址及沿胜利南路等市政道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一)新建红星(胜利)站一座,主变容量2×6.3万千伏安。(二)本期暂建110千伏出线3回,共新建电缆线路长约(2×3.1+1×1.63)千米。(三)本期暂建10千伏出线30回。(四)配套建设相应的光缆、光通信设备以及二次保护设备(含对侧变电站)。

  四、项目总投资为10731.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46.2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并拨款。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江供电计[2018]2号)、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塔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高新国环函[2018]479号)、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变电站选址规划意见的复函》(江规发[2017]316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江开函[2018]39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110千伏红星(胜利)输变电工程招标方式.pdf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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