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海发改统计〔2018〕70号
江南街道办事处:
送来《关于审批泰安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江南函[2018]20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泰安东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约550米,宽20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设计采用双向两车道,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消防、管线综合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49.8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