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18号地(连海路至江睦路)
机耕路工程的批复
江海发改统计〔2018〕29号
外海街道办事处中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你单位送来《关于高新区18号地(连海路至江睦路)机耕路工程立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高新区18号地(连海路至江睦路)机耕路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长约490米,宽8米,主要对高新区18号地(连海路至江睦路)机耕路进行改造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38万元,资金由中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并请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的十五日前送达我局备案。
七、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高新区18号地(连海路至江睦路)机耕路工程).xls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