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泰中学饭堂项目概算的批复
江海区教育局:
送来《关于明泰中学饭堂项目立项申请的函》及概算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明泰中学饭堂项目概算。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海区东海路与明泰二路交界西北侧,占地面积3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6平方米,主要包括用餐区、备餐区、厨房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90.88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按照《江海景贤中学建设补充协议》解决。
四、根据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五、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明泰中学饭堂项目概算核定表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明泰中学饭堂项目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