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儿童公园工程投资规模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申请儿童公园工程立项调整的函》(江高投[2021] 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区公共设施建设,同意调整儿童公园工程投资规模。
二、项目具体调整内容为:项目总投资估算由12300.29万元调整为15300.39万元。
三、项目其他事项按照江海发改〔2019〕82号文件执行。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
关于调整儿童公园工程投资规模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申请儿童公园工程立项调整的函》(江高投[2021] 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区公共设施建设,同意调整儿童公园工程投资规模。
二、项目具体调整内容为:项目总投资估算由12300.29万元调整为15300.39万元。
三、项目其他事项按照江海发改〔2019〕82号文件执行。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