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执法公示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桥南(桥东新村、桥南新村)、蓬苑(南苑)、江翠(翠园里)、中沙四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1-13 17:49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桥南(桥东新村、桥南新村)、蓬苑(南苑)、江翠(翠园里)、中沙四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南街道办事处:

送来《关于审批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桥南(桥东新村、桥南新村)、蓬苑(南苑)、江翠(翠园里)、中沙四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江南函〔2020〕2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同意实施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桥南、蓬苑、江翠、中沙四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江南街道桥南(桥东新村、桥南新村)、蓬苑(南苑)、江翠(翠园里)、中沙四个老旧社区进行微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社区内道路改造,部分住宅公共楼梯间粉刷翻新、防盗网、门窗维修改造,社区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污排水设施改造,交通设施完善,沿街店招整治,社区公园景观提升,线路整治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98.14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桥南(桥东新村、桥南新村)、蓬苑(南苑)、江翠(翠园里)、中沙四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2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