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16号地块填土工程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高新区16号地块填土工程立项的申请》(江工园〔2020〕2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实施高新区16号地块填土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高新区16号地块进行填土工程,填土面积约228.82亩。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资金由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