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沙公园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贵单位送来《关于下沙公园工程(二期)立项的申请》(江高投[2020]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同意实施下沙公园工程(二期)。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江海区江南下沙,占地面积约1588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道(慢跑道、散步道、骑行道、绿道)、广场、绿化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97.35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和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