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海七西直冲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概算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送来《关于外海七西直冲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立项的申请》(江高投[2020]85号)及概算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外海七西直冲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连海路(五邑路-金瓯路段)进行绿化配套工程,项目绿化面积约193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间绿化带、两边行道树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458.36万元(详见附件),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根据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五、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外海七西直冲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概算核定表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外海七西直冲片区道路绿化配套工程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