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发展和改革局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4-29 18:0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充公告


 根据当前汽车消费市场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按照《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新车发票开票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申请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申请不予补贴。其他事项仍按《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公告》《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的公告》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29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