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江海区财政局关于
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名单的公示
根据《转发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发改资环〔2020〕403号)要求,经组织评审,拟授予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等8家单位“节约型机关”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江海区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名单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海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林隽,联系电话:3861045;
江海区财政局联系人:郑杰明,联系电话:3831085)
附件
江海区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名单
节约型机关(8个)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办公室
江门市江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海发改[2022]62号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海区财政局关于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名单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