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发展和改革局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重点项目集中动工(投产)活动项目服务商的采购方案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0-23 09:0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关于2020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重点项目集中动工(投产)活动项目服务商的采购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为推动我区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投产,集中展示我区投资建设新成果,拟于2020年11月中旬举办高新区(江海区)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动工(投产)活动。现我局通过自主采购方式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有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动工(投产)活动服务

二、采购方式及资金来源

      实施自行采购,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高新区(江海区)2020年第四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动工(投产)活动服务,并于网站遴选公告结束后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总费用不超过壹拾捌万元(¥180,000.00)(含税)。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采购服务内容

      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方案策划

      对本次活动提交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活动现场的设计平面图、策划细案和具体报价。

(二)物料设计

      完成活动所有需求的物料设计,并提供设计图与效果图。

(三)活动执行

      统筹和布置活动现场,并负责具体执行。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必要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附加条件

      1、具备举办政府类型的集中动工仪式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2、团队人员组织齐备,架构合理,熟悉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和项目情况,在江门辖区内办公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评分方式

      考虑第三方机构的服务方案、举办实力、设计水平、信用信誉度、现场执行能力、投资环境熟悉度等方面进行择优选择。

评审内容

评审子项

服务方案(30分)

对比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具体内容:

优:40~30分;中:29~20分;差:19~10分。

举办实力(20分)

对比各供应商在举办政府类型的集中动工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优:20~10分;中:9~5分;差:4~3分。

设计水平(10分)

对比各供应商的设计水平情况:

优:10~8分;中:7~5分;差:4~3分。

信用信誉度(10分)

对比各供应商的信誉情况因素(如守合同重信用等因素):

优:10~8分;中:7~5分;差:4~3分。

投资环境熟悉度(10分)

对比各供应商对采购方的投资环境和项目情况熟悉度(如对土地、政策等):

优:10~8分;中:7~5分;差:4~3分。

价格(20分)

经评委会审核,满足服务要求,以参与评审的有效最低评审价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重

六、需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加盖公章,见附件)并附以下材料:

      (一)“申报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

      (二)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方案,包括场地布置图、物料设计稿等。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信誉奖项等情况的材料。

      (五)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报名方式

      请有资质的企业于10月30日17:00前提交以上资料(电子版)至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邮箱(邮箱地址:jhqfgtjj@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50-386105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协议,赔付采购方全部已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不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工作情况;

      (三)超出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四)服务质量不合格且未按采购方要求改正;

      (四)工作成果未达到活动方案具体要求。

九、其他

      (一)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完成活动举办所需的一切数据处理费、活动方案编制费、展板涉及费、视频照片剪辑费、印制费及有关税费等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的总价。

评价工作涉及的差旅费、伙食费、培训费等相关一切税、费用,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二)相关成果的版权归采购方所有。

      (三)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所有项目活动执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如存在质量或技术问题,服务商须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修正。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申请书

单位名称


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简介


曾承担或参与相关工作情况简介


项目经费报价

(万元)


单位承诺

本单位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资料属实,不含虚假成分,如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