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区经促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市发改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2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于7月3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刻1张光盘)汇总报送我局投资能源股。
附件: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附件).rar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