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遴选
区级冻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应急食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区猪肉市场应急供应,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冻猪肉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基本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经营情况良好、配送水平高、管理先进、诚信担当的冻猪肉承储企业1家,承担我区冻猪肉储备工作。
二、承储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在江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库存仓储能力;
(四)近3年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五)近3年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六)自愿承担应急响应职能,自签订承储协议之日起10日内能完成承储应急食品的入储工作。
三、承储企业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冻猪肉承储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2018年度财务报表(需盖单位公章);
(五)承储承诺书(见附件2)。
四、承储数量、费用补贴
承储数量:65吨。
储备费用:补贴标准2500元/吨/年,共16.25万元/年。支付方式按承储协议约定。
五、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
(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仓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1家承储单位。
(三)公示。我局在局外网公示承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5日(自然日)。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我局以适当方式公布承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承储合同。我局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
六、具体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釆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收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7:30,申请承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我局办公室。
联系人:练志刚:18902889698、3861648
周书燕:13802605985、3861058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3楼3407室(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附件1
江门市江海区本级冻猪肉承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单位成立时间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经营场所面积(㎡) | 经营范围 | ||
冷库仓容(吨) | 日常库存冻猪肉数量(吨) | ||
经营场所来源 (所有或租赁) | 经营场所租金 (元/月) | ||
2018年销售额 (万元) | 预计2019年销售额(万元) |
申报单位简介 | |
承办能力和优势 |
江海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意见:
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2
承诺书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我公司承诺,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情况。提交的冻猪肉承储企业遴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材料,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印章)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