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各企业、有关单位、用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省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项目备案制管理。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递交备案申请。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供电部门直接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供电部门按月集中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自发自用,余量不上网项目)建设必须取得当地政府备案许可,并通过电网企业验收,方可投运。
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江海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符合以下规定:
非经营性高度低于2.2米的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行为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经营性或高度高于2.2米的光伏设施建设须依法报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谁安装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指定专责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输、安装、运行、维护、拆卸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