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局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检查
受经济增长以及天气持续高温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省电力供应形势紧张,按照市领导指示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保供电和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29日,区发展改革局组成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检查,检查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落实节约用电情况,检查督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严格控制全区景观照明、光亮工程等非生产经营性用电。
检查组先后到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大昌超市、中环广场等20家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开展节约用电检查,重点检查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节电措施落实情况。经检查,绝大部分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做到空调设置不高于26度、关闭不必要照明、3楼以下不乘坐电梯等节电措施,但仍小有部分公共机构办公室存在空调温度设置低于26度、开空调同时打开窗户等浪费用电的行为,已现场落实整改。
检查组倡议,节约用电是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党政机关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增强节能节电意识,用实际行动尽可能节约每一度电,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