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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新(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决算报告

文章来源: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2019-06-05 11:1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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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新(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

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价格、统计、粮食、国民经济动员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其他专项发展规划。

3)研究分析本区域内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4)负责本区域内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监督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按权限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或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推进;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管委会投资规划、计划,编制下达本区域内财政性投资计划。

6)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提出本区域内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有关发展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9)拟定本区域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负责本区域内有关统计工作;组织、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1)指导本区域内粮食管理工作。

12)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本区域内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高新(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设5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改革科、统计科、物价科。

3.人员情况。

高新(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编制21人,本年度年末实有19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2人,年末实有10(事业单位本年有一名人员退休)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发展改革工作

1)强化战略谋划,着力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一是我局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结合本区实际,广泛听取街道和有关部门意见,制定我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分解方案。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跟踪,坚持月度、季度形势分析,及时提出经济运行情况及相关应对措施建议。做好2018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三是开展我区“十三五”中期评估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好情况分析,找准差距和短板,草拟《高新区(江海区)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汇报》,认真开展我区“十三五”中期评估。

2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重大改革任务

a.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a)继续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对核准目录以外的、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统一网上办理。进一步明细相关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强对服务窗口业务人员的综合培训,做到窗口受理和科室办理无缝对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证流程。

2)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年初,根据《江门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落实。12月,我局制定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方案》,继续深入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率先把承诺制改革试点覆盖至全区域及所有工业投资项目,纳入改革范围全市最广最深。自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已有27个项目的相关审批采用承诺制管理,其中完成承诺制试点项目15个,“容缺审批”项目12个,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建设。

3)动态调整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进一步推动我区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年本)》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动态调整负面清单,进一步践行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促进我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投资环境。

2.力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一是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审核。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区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编制专项审核报告,该报告已报送至市发改局,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二是积极推广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目前,礼乐街道武东社区12个充电桩、新华社区4个充电桩等布点方案基本落实,区府大院16个充电桩建设方案及相关合作协议已征求了区有关单位意见,就实施环节抓紧协调区机关事务局与江海供电局双方对接。

3.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完成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查工作,配合做好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调研,认真落实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管理工作。继续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使用管理纪律,巩固车改成效,并继续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进一步指导。

(三)狠抓有效投资,全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1.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赋予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一批)》、《江门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市(区)人民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赋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切实加强委托制管理,投资项目按属地原则在区级办理,有效提高了投资项目办理效率。112月,我局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88项,同比增长1.11倍,其中,审批类89项,核准类9项,备案类90项,投资额约288.72亿元,同比增长1.51倍,结合我区投资准入评审制度,引导优质项目落户我区,促进了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2.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结合近年来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投资政策变化调整,我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75日正式开始施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投资计划调控。

3.做好重点项目前期谋划和跟踪服务

1)按照区工作部署,及时对优美科、德昌电机产业城项目进行备案立项,并对两个重大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开展跟踪指导,密切与省发改委、市发改局进行沟通对接,做好相关报审工作。目前,德昌电机项目节能审查已经通过省发改委审查。

2)牵头编制《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海区约定区域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并于35日印发实施。及时完善华夏幸福相关项目前期工作,今年1-12月,共办理约定合作区域项目立项17个,计划总投资估算合计20.3亿元,为产业新城的加快建设推进提供支持配合。

3积极推动中电江门高新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前期工作。今年5月初,中电江门公司在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随即开展软基处理工程,至107日,软基处理工程完工;1020日,试桩完成;1128日桩基工程开工;1223日,桩基施工完成25%,围墙、大门施工完成20%

4)做好供给侧补短板项目跟踪。密切跟进江门高新区公共码头(首期)、江海区综合管廊工程云沁路、江睦路、一行路、南冲电排站、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麻园河清淤、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五邑路污水管网、南方职院(六期)等项目建设进度,“三二一”工程景贤、朗晴、实验三间小学已经按时交付使用。

(四)完善信用体系,着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1.深入推进“双公示”系统建设

深入推动我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系统收集的数据定期在“信用中国(江门高新江海)”网上可以查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全面公示。截至1231日,我区已通过信用江门网及信用中国(江门高新江海)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568条,行政处罚信息813条。

2.大力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

推动各相关部门对失信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定期在信用江门网和信用中国(江门高新江海)网对失信名单进行公示。我局牵头制定并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梳理建立我区国务院大督查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台账,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3.积极构建联合奖惩机制

继续贯彻落实《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推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大力落实“黑名单”制度,引导各行业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联合发挥对失信主体的惩戒作用;动态更新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目录(2018年本),牵头梳理并形成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事项清单(20项),提交区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并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

(五)强化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粮食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的监控,狠抓粮食安全各项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顺利完成各项粮食工作任务,与市政府签订《江门市201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市下达的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考核指标任务,2017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510亩,粮食产量2183吨,二项指标均超过过去五年平均数,顺利通过市粮食局的考核。我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粮食安全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进行工作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区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

2.做好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

积极落实经济动员需求任务,切实做好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动员潜力情况,加大力度做好国防经济动员潜力数据调查,做好财政金融、基建营房、物资油料、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潜力基础数据,促进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按照国防动员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工作。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与动员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完善互动合作协调机制,促进经济动员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经济动员规范化建设。

3.积极配合市开展与七台河市的对口合作

草拟七台河经济开发区与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及区内11家企业负责人组成考察组赴七台河进行商务对口合作考察。按照两区商务对口合作考察团见面时议定的事项,已在七台河市专家接待中心综合楼设立了“广东外海商会七台河联络处”。在江门市领导参加哈洽会并赴七台河市考察期间,我区签订了《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合作框架协议》。

4.积极配合加快推进深茂铁路江门项目规划建设

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确保深茂铁路江门段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稳步推进。为确保江湛铁路顺利开通,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协调工作,目前已将影响新会站周边环境的养殖场作了妥善处理。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提供我区土地征收补偿及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等资料。根据市发来的征求意见函,牵头区有关单位研究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江门市境内线站位方案。

二、统计工作

(一)全力以赴,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区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目前,区级已落实经普经费55万元,选调普查员300人。经过前阶段的培训、动员、宣传、物料采购后,从9月底开始,经济普查的清查工作已经全面开展。截至1113日,已清查登记8263个单位,上报15055个个体户。目前正在进行查缺补漏和数据编码、数据审核等工作。

(二)加强数据审核,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现状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审核,通过用电、用工、税收、利润等匹配性指标的关联审核,努力提高数据质量,真实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幅在市排名靠前。针对部分短板指标,我局加强分析和预警,加强与街道和部门的沟通,努力挖潜,督促街道和企业依法统计、如实统计,既要防弄虚作假,也要防少统漏统。

(三)主动作为,促进企业和项目的入统

今年以来,我局主动作为,力促企业和项目入统。我局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联合区经促局、街道等,将广东科世得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外省的分公司纳入我区统计,企业总部和本地化核算取得新进展。企业入统方面,已通过省、市和区初审的上规模小微企业共82家,其中工业51家,建筑业1家,批发零售业23家,住宿餐饮业1家,服务业6家。

(四)科技部火炬统计顺利开展,高新区排名逐年上升

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江门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统计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我区科技部门和统计部门形成协同发力、分类管理、重点跟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统计的效率和质量。继续推动“一区多园”统计管理政策落实,新增入统新会分园区企业。进一步做好火炬统计数据监测和月度报表报送工作,完成火炬统计各期报表和火炬统计分析报告的报送。

(五)围绕“1+21+1”目标体系,推进工作开展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7年“1+21+1”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96号)要求,我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做好有关工作。我局制定总体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强化各经济主抓部门的职责,全面落实发展责任。我局针对经济指标短板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各街道、各部门的联合与协作,从多方面、多角度推动,保持了GDP的稳定增长。

(六)加强统计普法和执法检查

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今年把中央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两份文件、市统计局的《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和《转发省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两份文件都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我区于1012日举办学习统计相关法规文件专题讲座,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方金旺同志就统计法规相关文件作专题辅导,参加讲座的人员有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区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有关人员,约110人。

今年以来,按照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两种方法,对26家“四上”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是否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依法履行相关的统计义务等内容。

三、物价工作

(一)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1.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教育厅义务教育“一费制”相关政策,督促区内各学校不得收取托管费二是审核江海区阳光学校、江海区江南幼儿园、外海中心幼儿园提交的教育培养成本,结合我区的中小学生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及居民的承受能力,重新制定这些学校的书杂费、保教费等收费标准,大力地支持我区中小学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的良性发展。三是春、秋季开学后联合区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检查,不断规范我区教育收费管理。

2.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

按照国务院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10%的要求,我省今年三次调低电价,我局召集各大型商业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转供电企业召开宣讲会,要求这些企业务必将国家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8.19/每千瓦时的红利落到转租户中。

3.检查落实取消的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督促环保部门及时取消排污费,同时继续减免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本部门的价格调节基金,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年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000多万元。

4.加强平价商店监督检查,从严开展平价商店管理。

对向我局提出退出管理的10家平价商店和平价药店,我局发文取消其平价商店(或平价商店)资格,及时收回其“江门市平价商店”、“江门市平价药店”牌匾,并向市局申请撤消其水电优惠政策。

(二)价格公共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督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检查各收费部门是否严格按清单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是否有超范围的收费,发现违规收费坚决查处。针对区内的海逸华庭、宏都新城、怡景湾君铂花园、联合高峰汇小区等新楼盘提出物业服务收费拟超出我区政府指导价的请求,我局根据其提交的物业服务预测成本资料,结合我区居民的价格承受能力,合理核定这些楼盘的物业收费标准,为企业做好价格服务。

(三)全面强化价格监管检查

继续开展“菜篮子”和食盐价格监测聘请两名专职人员每天对市场的猪肉、鱼、蛋、禽、蔬菜食盐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测,特别在节假日、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我局成立巡查小组,对市场价格进行巡查,做好粮食、食用油、猪肉、副食品、化肥、药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防止发生哄抢物品、哄抬物品价格事件的发生。鉴于今年砂石价格短时间内上涨幅度较大,我局聘请辖区内的恒耀建材贸易公司作为我区“砂石”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每半个月向省、市报送砂石价格情况,为上级部门作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开展价格投诉处理一是切实处理好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及群众来电、来信的投诉工作。每接到一宗投诉,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并迅速派人调查了解,查属违法的,按有关法规处理,属合法的,我们向投诉者作详细解释工作。统计到今年11月份共接到各类投诉110宗,其中政府热线100宗、电话咨询2宗,全部已作出答复,结案率为100%,有问题的并进行了处理。二是做好物业小区的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涉及到管理费、停车费、公共水、电分摊收费的争议调解工作。

四、内务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教育学习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有关适应新时代,开展大学习的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学习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形成自觉学习的新常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加强学习的检查和督促,保证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是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在巩固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抓好落实整改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显摆出来的存在问题,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主要加强工作的检查监督,以制度建设作为工作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操守,加强人事、档案、保密、财务的管理,充分调动和利用有限的办公资源、维护正常的办公运作,为领导和为各科室提供到位的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目标化的管理。

积极配合支持党群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工、青、妇的作用,有效促进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十分重注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培养发展了1预备党员,已通过了支部大会表决,待上级党组织审批下来,将成为正式的党员,从而补充了党支部的新鲜血液。今年以来,党支部、工会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党群工作。支部组织党员,发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义工文明劝导行动,发动党员捐献特殊党费,充分发挥党员义工服务队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结对扶贫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会注意关心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注意听取群众的心声,认真做好慰问和探访工作。同时组织一些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通过组织这些活动,较好地活跃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身心,增强了同事之间的团结,营造了良好的机关氛围。

积极配合局纪检组,落实部门各项纪检监督工作。根据今年本局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部门纪检组成员,充实了局纪检组的力量,严格按照区纪委工作部署和新时期纪检工作的要求,认真制定纪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纪律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将部门纪律执行情况向区纪委汇报;按照区纪委的要求,建立干部提醒约谈工作制度,每个季度,将提醒约谈情况上报区纪委,通过建立提醒约谈机制,大大提高了干部队伍遵守纪律、执行纪律制度的自觉性。

注意引导培养青年干部,关心他们的成长,为干部晋升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今年办公室招录了1名政府购买服务编制的干部。通过抓干部教育培养,大大地充实了干部队伍的力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队伍的士气。

积极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抓好今年普法、计划生育、创建平安江海、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禁毒,消防等各项工作,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有关资料,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61.87万元,比上年 增加72.31万元, 增长8.13%,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增加  ;支出预算 961.87万元,比上年 增加72.31万元, 增长8.13%,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度决算总收入1432.45万元,比上年增加515.84万元,同比增长56.28%;其中本年决算收入1353.55万元,比上年增加606.37万元,同比增长81.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

决算总支出1432.45万元,其中本年决算支出1383.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0.77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21.64%,主要变动情况: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2.项目支出792.95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2.65万元,增长204.62%,主要变动情况:统计信息事务、节能环保支出等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为590.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1.79万元,减少了1.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决算项目支出为792.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33.64万元,增长了120.69%,主要原因是协助中电(江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获得了中央基建投资拨款450.00万元的节能环保支出的企业补助。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总收入135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9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9.37%;其他收入8.58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63%

2018年决算总支出138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64万元,占总支出的5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2万元,占总支出的5.6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节能环保支出4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52%;住房保障支出85.79万元,占总支出的6.20%;其他支出5.90万元,占总支出的0.43%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决算“三公”经费支出7.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7万元,下降32.45%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没有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培训费支出9.39万元,比上年增加8.3万元,大幅增长839%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6万元,比上年增加7.35万元,增长21.99%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98万元,比上年增加612.76万元,大幅增长83.69%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59%,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47.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0.57%,公用经费支出40.76万元,占财政拨款3.02%;项目支出760.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6.40%。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67%;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85.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3.77%;商贸事务支出15.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8%;减排专项支出4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3.37%;其他支出5.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4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年末结余结转4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结转24.02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年末结余结转2.91万元,占年末结余结转5.9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结转2.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年末结余结转10.20%;项目支出年末结余结转45.83万元,占年末结余结转94.03%,其中财政拨款支出结转21.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年末结余结转89.80%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资产总计402.01万元,比上年减少92.58万元,下降18.72%,其中固定资产价值273.81万元,比上年增加34.09万元,上升14.22%,主要是购买了办公及普查等设备。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年决算负债总计77.49万元,比上年减少4.77万元,下降5.80%。净值产总计324.52万元,比上年减少87.81万元,下降21.30%,主要是财政加强管理,收回了历年存量资金。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组织有力,编制及时,准确反映部门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在“三公”经费控制方面成效显著,在其他日常行政经费支出中能做到厉行节约,下一年的决算工作将继续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及时、准确、全面编制部门决算。

本年度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仅能获得100分里的64.5分,不甚理想。

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方面不理想,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较差,只获得25分的4分;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较好,获得了45分的40.5分;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不理想,没有得分。

本年度财务状况满意,在资产和负债状况方面均能拿到满分。

本年度人员情况方面也能拿到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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