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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实现优化协同高效—召开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动员会(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七十一期)

文章来源: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10-22 16: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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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10月17日早上,陈诚常务副区长召集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召开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动员会。

会议首先由财政局赵英梅常务副局长对本次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方案作详细解读。本次改革概括为“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两转变”即转变财政管理重心和转变部门权责配置;“两精简”即精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事项和精简预算执行流程;“两提高”即提高各方推动改革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财政部门而言,需要优化全流程预算管控,精简预算执行流程,聚焦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对业务主管部门而言,要明确本单位权责配置,清晰预算管理权责的自我定位,强化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精简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详细解读,各单位更好的理解本次改革的精髓。  

会上,区纪委书记余启超同志指出本次改革充分体现权责对等原则,各预算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本次改革;二是切实按照改革方案落实工作;三是各单位要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润球同志指出本次改革能有效督促预算单位管好钱用好钱,人大全力支持改革,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单位要增强预算参与度,逐步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并需依照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公开预决算、国有资产运营状况、债务情况等重要信息;二是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必须按时间按进度完成预算;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确需增加预算的,必须依法依规,并按程序报经人大审议后才能增加预算;四是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跟踪,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陈诚常务副区长强调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改革作为一次转变理财理念、学习财政业务的好机会,重视加强理财能力建设,严格按照《预算法》切实提升理财管财用财工作水平。

(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七十一期)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实现优化协同高效—召开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动员会 预算科20181017)104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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