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多举措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八十一期)

文章来源: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11-19 18:5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区财政局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抓手,以财政改革创新为主线,在“放权、管理、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截止9月底为止,我区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586.5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36.7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约149.8万元,节支率3.27%。

一、“放出”时效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环节。推动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管理从“逐级审核”向“极速备案”转变。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采购单位通过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管理随时报送,随时备案,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二是进一步扩大采购单位的自主权。按照出台《江门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区公开招标数额和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放宽,明确了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照制度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只需根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区财政计划备案,即可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从而促进我区政府采购效率的提升。

   二、“管出”高效

一是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上级的新政策、新要求,按照《江门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我区政府采购范围、限额标准、电子化采购及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明确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强化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专职岗位统筹协调采购活动,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的意识,促进了政府采购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三、“服出”质效

  一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优化合并,进一步精简繁琐的审批程序,从上一年我区已开始运作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同时将采购管理系统流程嵌入OA办公系统中,采购预算调整、采购计划审核、合同备案等全套流程实现电子化系统审批,有效地缩短了政府采购流程,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平时针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常规问题和实务操作注意事项等进行答疑解惑。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详细解读了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额标准的有关要求,提升采购单位业务素质,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地开展。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