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门市大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汽租赁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丽宫旅游有限公司等4家中标公司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他们将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为高新区(江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租赁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服务。按照公车改革相关方案和规定,在规定区域外进行公务活动可以选择社会化车辆租赁提供出行服务。
同时,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租赁的管理,区财政局还将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活动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公务出行审批和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务出行租赁经费支出。而在公务用车辆租赁过程中,各单位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违反规定或不按承诺履行服务的,区财政局接到反映后,也将对各中标供应商的租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