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五十三期) 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全力做好社保补助资金清算工作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1-08 10:35 浏览数:-
根据《关于清算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和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关于清算蓬江区、江海区2016年完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市级补助资金并预拨2017年资金及归还以前年度市级垫付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障高新区(江海区)居民的参保权益,确保相关资金落实到位,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并做好城乡养老、城乡医保、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补助资金清算工作:
一、2017年3月底,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已完成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做好核实基础资料、核算资金数额等工作,确保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2017年4月底,我局已分别完成2016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全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对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季度参保补贴、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等资金进行了核算,使全征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三、2017年9月底前,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区社保局对我区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进行了清算,并报市局审核,确保我区的城乡医保基金支付符合有关文件政策规定,保障了广大参保人的权益。
四、至2017年10月,我区2016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清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全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清算已全部完成。
今后我局将继续对相关资金进行监管,确保相关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