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和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园建设,我区拟开展建设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园项目(第三期)的建设工作。项目主要建设规模:新建建筑物总面积约35683.4㎡,包括新建1#厂房8859.2㎡,2#厂房8859.2㎡,3#厂房(二期)17965㎡,室外场地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889.9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8321.06万元。由于时间紧迫、任务重大,项目创新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我局第一次审核EPC模式工程项目,如何高度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如何尽快完成EPC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审核,保证该项目的招投标在春节前完成,评审中心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选派专员专责跟进该项目。评审中心的工作人员收到招标文件审核任务后,马上开展部门内部讨论,对标书内涉及财政职能的条款进行初步审核。并多次组织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多次协商、逐项研究标书相关条款,对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条款进行反复论证,增加约束投资规模的条款,以达到控制总投资的目的。
现阶段,已顺利完成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下一步,将配合开展审核前期费用和优化评审方式应对工程预算、结算审核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