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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三十五期) 高新区(江海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完成公车喷涂统一标识工作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7-11-01 15:2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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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车改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工作,使各参改单位喷涂标识标准规范、统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工作的通知》(江高新财资〔2017〕9号),要求各参改单位在9月30日前,除定向化提供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外,其他留用车辆全部必须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标识规范内容为单位名称全称(也可自行确定加喷单位其它明显标识),采用文鼎大黑体字体,喷涂在车辆左右两侧前门位置,以美观为原则呈扇形分布。深色车喷玉白色,浅色车喷公安蓝色。

我区企事业单位车改的全部参改单位均已按照要求、在在限期内完成了车辆喷涂工作。车改单位公车统一标识后,身份一目了然,辨析度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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