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二十八期) 高新区(江海区)完成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10-10 16:06 浏览数:-
2017年9月,高新区(江海区)企事业单位按照《关于推进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高新车改办〔2017〕5号)的要求,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参改单位深入细致做好车改政策解读,严格遵守和执行改革范围、适用岗位和人员、改革方式等各方面的规定,及时上报车改方案和健全车管制度。
二、职能部门准确把握原则,认真细致审核批复参改单位车改方案,从严从紧核定保留车辆,严格测算确保节支,严格地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三、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区将对企事业单位车改保留的车辆进行喷涂统一标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