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017年度高新区(江海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区发改局、区住建水务局和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共3个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重点检查以上单位201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实施时间
检查工作于2017年7月开始,至2017年9月结束。
江门高新区财政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