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五十九期)深入推进内部防控工作 提高防范风险执行力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12-31 11:02 浏览数:-
做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防控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局深入推进内部防控工作,提高防范风险执行力。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风险工作,领导做到“四个亲自”(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参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做法,于今年初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内设科室及属下事业单位也相应设置了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配合开展内部控制的具体建设工作。年中因人员调整及时对内控委成员及内部控制管理成员作了相应的调整,确保组织架构落实,为开展内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提高防范风险执行力
我局在已制定出台及修订相关内控制度15个基础上。在今年7月,制定了《江门市高新(江海)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通过《基本制度》的建立,明确局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原则及框架体系。在今年11月,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等8个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风险制度,有效提高了防范风险执行力。
下一步,我局各内设科室(单位)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科室的内控操作规程,规范内部控制的执行,提高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