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四十期)强化整改措施 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11-17 18:2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为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近期,根据市财政局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要求,我局迅速布置各相关单位对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整改要求,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确保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一、及时布置,确保按期整改落实到位。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区编制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检查内容为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重点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详细程度等。为了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抓紧落实财政信息公开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于规定时限前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

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认真对照整改要求,及时对2014年政府及部门决算、2015年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我局积极跟进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已补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通过整改,我区各单位的预决算情况已全部按要求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自查,切实做好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各单位认真对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我局进行核对,通力配合,确保2016年政府及部门预算信息按照《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公开。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预决算公开上切实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公开内容细化、公开及时、公开形式规范,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