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于2016年5月中旬,我区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后留用定向化保障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工作。
根据市的统一要求,依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在2016年5月中旬印发了《关于做好定向化保障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核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区公务用车改革后留用车辆喷涂的范围、标识规格、完成时间等。期间,区车改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有关部门申请免喷涂的车辆进行研究核定。共核减免喷涂申请车辆15辆。截至2016年8月底,我区已圆满完成所有留用定向化保障车辆的喷涂统一标识工作。
对各类公务用车进行喷涂标识,使公车身份一目了然,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使用行为。
公务用车喷涂图片1
公务用车喷涂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