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对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区于2015年9月印发实施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时间紧、任务重、缺乏车辆存放场地和拍卖场所的情况下,通过委托顾问律师事务所以摇珠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及两家拍卖机构承接车辆处置业务。并先后于2016年3月27日和2016年5月11日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公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会。
经统计,列入改革处置拍卖范围公务车辆共有61辆,经两次拍卖,最终58辆成交,总成交金额151.1万元,增值57.1万元,溢价率达61%;其余3辆未能成交,是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经区政府同意,作报废处理。
目前,各拍卖成交车辆已基本完成过户手续,随着各有关单位财务、资产账目调整工作的完成,我区公车改革处置工作也圆满完成。
图1为高新区(江海区)公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会现场
图2为高新区(江海区)公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