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对车改后不再保留的公务用车,要求各单位办理加油卡取消手续。
一、明确办理程序,严格审核。各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加油卡,需填写《高新区、江海区公务用车加油卡取消申请表》,附本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加油卡的说明,报区财政局审核后,到加油站办理取消手续。办理完毕后,单位将相关资料送回区财政局备案。加油卡内有剩余款项的,由单位出具说明,并注明加油卡剩余款项需转入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加油站按单位说明办理加油卡剩余款项的转账手续。
二、重新核定机动卡的数量。按照我区每5台车可申办一张机动卡(不足5台的申办一张机动卡)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对照规定,保留相应的机动卡,其余的交回区财政局并办理取消手续。
三、加强管理,明确纪律。要求不再保留公务用车的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和机动卡都要办理取消手续。公务用车加油卡和机动卡不得用于私人消费和提现,如有发现,全区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到目前为止,我区共办理取消公务用车加油卡97张,取消机动卡13张。通过监督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