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二十六期)依法监管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8-03 16:09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财政部从今年的3月至8月,组织开展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开展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迅速制定我区201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检查组,并确定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为本次的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汇总报告阶段和处理处罚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九个方面。在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报的201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中,我局按照选择金额较大、发生质疑投诉较多、废标次数较多、采购方式变更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为主的原则,抽取了5个项目开展检查,检查的依据是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针对检查发现江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保证金的退还、落实小微企业政策、发布信息的完整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依法作出了处理,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江门市财政局,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推进。

这是财政部首次组织的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充分体现了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市场监管的要求,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政府采购的监管重心将逐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后监督。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